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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维鹏

更新时间:2013-02-17 17:23:00点击次数:273028次

白维鹏(1930~1964)蠡县北沙口村人。出生于贫苦农民家庭。历任互助组长、初级农业社长、生产队长,为支援国家建设曾多次带头超额交售粮棉。1953年冬,为集体打井献砖1000多块,献棉被、皮袄给打井班御寒。1957年冬,赴内蒙古为生产队买马,为节约集体开支,2000多里步行而归。在生产斗争中,他带头劳动,练就一身好本领,群众誉其为农业生产的好把式、“排头兵”,曾多次被评为县农业生产先进工作者。

1963年秋,大雨连绵,洪涝成灾,他奋不顾身抢救社员,帮助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修房屋76间,历时50余日,未取任何报酬。他关心群众生活,经常帮助社员解决困难。1964年1月10日,本村女社员窦秀兰产后高烧病情危急,白维鹏同白小柱顶风冒雪到崔家庄请医生,归途中已到深夜,大雪弥漫无法识别道路,老医生崔铁林失足落井,白维鹏毅然跳下井,肩负医生往上推,小柱拼力往上拉,但几次均未成功。待白小柱回村叫人赶来抢救时,白维鹏仍肩负医生,昂首屹立而逝。

1964年1月中旬,为了表彰白维鹏的模范事迹,中共河北省委追认其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河北省人民委员会批准为革命烈士、省级劳动模范。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关于表彰和学习白维鹏烈士模范事迹的决定》,中共保定地委、保定专员公署发出《开展向白维鹏烈士学习》的指示。中共蠡县县委、蠡县人民委员会为白维鹏举行了追悼大会,并发出《关于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白维鹏同志革命精神》的指示,授予白维鹏“模范生产队长”称号,命名他生前领导的第五生产队为“白维鹏生产队”,并在其牺牲的井前修建白维鹏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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