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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民

更新时间:2013-02-04 10:38:00点击次数:233668次

张天民(1933~2002)涿县(今涿州)人。1946年考入北平(今北京)私立四存中学读初中,1949年入北平市第四中学读高中。中学时期编写过快板、相声、小歌剧,发表《斗争》、《变》等小说,被推荐入北京业余艺术学校文学系学习,得到一些老作家的指导。1951年进入北京电影学校编剧班学习,1954年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编剧系。历任文化部电影局编辑,长春电影制片厂、北京电影制片厂编剧,农村读物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中央电视台党组成员,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国家一级编剧。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第五届人大代表、作家协会副主席、文联委员、青联委员,中国电视剧学研究会会长,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电影家协会理事,中国电影基金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1951年开始发表作品。著有诗集《北京漫步集》、《七月抒情诗》、《爱情的故事》等,小说集《金色的童年》、《小五更的故事》、《青与蓝》、《末流演员》等,中篇小说《海滨的朋友》、《追花人》,长篇小说《创业》。

1960年开始创作电影剧本,一生共创作电影、电视剧本33部。1960年在《电影文学》上发表电影剧本《鸿雁》,并拍摄成电影。同年又创作了电影剧本《绣江山》,发表于《电影文学》。1962年根据芗剧《三家福》改编成为电影剧本《第七十三贤人》,发表于《电影文学》。翌年根据他创作的小说《路考》改编为电影剧本,后以《白云深处》为名发表于《电影文学》。1972年开始创作反映大庆工人的电影剧本《创业》,发表于《解放军文艺》和《人民电影》,后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并被翻译为日、英、朝文,1975年由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摄为故事片。1977年创作电影剧本《希望》,发表于《人民电影》,并拍摄为彩色宽银幕影片。1979年创作电影文学剧本《为我自豪吧,母亲》,发表于《电影文学》,并拍摄成电影。1981年发表电影文学剧本《但愿人长久》,同时与张笑天合写了电影文学剧本《跟着花期走的人》和《审判没有结束》。创作的《开国大典》获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影片奖、最佳编剧奖、最佳导演奖和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影片奖、中国政府优秀影片奖。

20世纪90年代创作的影视剧本有《秦始皇》、《武则天》、《三国演义》(前20集)、《潘汉年》、《中国命运的决战》、《我的爸爸,我的妈妈》等,其中《中国命运的决战》获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编剧奖。2002年,完成最后遗作剧本《青年毛泽东》。出版4卷本《张天民影视文学精品》。2002年3月16日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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