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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区划

更新时间:2017-05-24 09:12:38点击次数:609492次
    1986年,在世界新技术革命和国内改革开放浪潮的推动下,国家根据国情提出“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即863计划),选定了生物技术、航天技术、信息技术、激光技术、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技术、新材料技术等七个重要高技术领域,跟踪国际高技术发展前沿,并力争在可能的领域有所突破。与此同时,又提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及其应用扩散,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技术产业群的“火炬计划”,以及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并使产业结构合理化、高级化的“攻关计划”。1988年5月,国务院做出将正在起步发展的北京中关村电子一条街作为试验区的决定。1988年8月,国家“火炬计划”明确提出要办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1年4 月,保定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科级以上干部大会要求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积极推动保定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会议明确由市委研究室、市计委、市科委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联合起草相关文件。1992年4月23日,保定市编委正式行文宣布保定市高科技开发区办公室成立,自此建设正式开始。1992年5月7日,被河北省政府批准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992年11月9日,保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走上快速发展的道路。2003年4月,以科技部批准设立国家级新能源基地为标志,成为国内最早涉足新能源领域的高新区。2006年,市委、市政府提出发挥高新区优势、打造“中国电谷”(即建设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核心,以输变电、节电、储电、电力自动化为基础的新能源与能源设备企业群和产业群)的战略构想,全面确立了以新能源和能源设备制造为主导的产业体系。
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保定市区。1992年高新区正式成立时,规划面积为6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东起火炬路,西至向阳北路—鲁辛南路—鲁辛东路—鲁辛北路—建设北路,南起纸厂路,北至外环北路。1996年9月6日,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397号文《关于调整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范围的函》及冀政函[1996]74号文,华北国际工业园和八达工业园纳入高新区管理,并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优惠政策,即出现以国家高新区为中心区、八达工业园为西区、华北国际工业园为东区的“一区三园”新格局。2005年12月,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确定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中心区:东至火炬路,南至纸厂路,西至向阳北路、鲁辛南路、鲁辛东路、鲁辛北路、建设北路、防洪堤、规划向阳路;北至北外环路。试验区:东至建设路,南至江城路、保神铁路、富昌路;西至防洪堤,北至康庄路。西区:东至防洪堤800米,南至候河桥,西至337家属院,北至江城路。东区:东至京港澳高速公路,南至七一路,西至保定学院,北至保定学院。2008年在国务院授权科技部批准的原高新区管辖范围基础上,通过托管与共建方式,进一步扩大高新区发展空间,构建起以科技部批准区为核心,托管区、共建区相呼应的整体空间格局,使高新区得到更为充分的发展空间。托管新市区韩村乡大边坨村,新市区大马坊乡,满城县贤台乡;与徐水县大王店工业园区共建。高新区面积达到130平方公里,管辖一个街道,三个居委会,两个乡镇,34个行政村,截至2011年底,总人口6.6万。
    保定国家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是保定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行使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对高新区统一管理。机构设置有办公室、财政局、劳动人事局、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社区公益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9个一级局室和东区管委会、西区管委会、政策法规局、纪检监察室、农村局、安监局、计生局7个二级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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