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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宁一

更新时间:2013-01-23 15:12:00点击次数:4890次

刘宁一(1907~1994)原名史连甲。满城南马村人。1924年考入直隶第四师范。次年,参加五卅运动。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满城特别支部书记、县委书记。1929年任中共唐山煤矿林西区书记。1931年在顺直省委组织部工作。4月被反动当局逮捕。1932年1月,保释后赴唐山任市委书记兼组织部长。7月第二次被捕。次年5月,被释放后任中共北平市委组织部部长。8月第三次被捕,判刑12年。在狱中坚贞不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崇高气节。

1937年8月,经多方交涉释放。从南京出狱后,受党组织派遣赴上海任上海工人运动委员会书记,江苏省委委员、工会部部长、保卫部部长。在大革命、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刘宁一为唐山、天津、上海等地方党组织的恢复和发展,为工人运动取得胜利做出了卓越贡献。

1943年7月,赴延安中央党校学习。1944年后,任中共中央城市工作部秘书长,参与了党的“七大”报告起草工作。1946年后,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书记,解放区工会联合会筹委会主任。根据周恩来指示赴莫斯科出席世界工联执行委员会会议,并作了“反内战、反独裁、反卖国,要独立、要和平、要民主”的著名演说。经过对“中国劳协”深入细致的工作,实现了中国工会运动的统一,受到中央嘉奖。

刘宁一长期致力于国际联络工作。1948年后,任中共欧洲委员会书记,负责领导中共在欧洲的工、青、妇、学及华侨工作,向中共中央建议并协助创办新华社海外分社,扩大中共在海外的影响。1948年8月,在中国第六次劳动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兼国际联络部部长。全国解放后,曾任全国总工会主席、党组副书记、书记。

1949年,刘宁一以中国代表团副团长身份出席巴黎、布拉格世界人民保卫和平大会,当选为大会理事,为世界和平作了大量工作。1952年任世界工会联合会副主席。1955年至1965年,以中国世界人民保卫和平大会代表身份多次赴日参加禁止原子弹、氢弹大会,为发展中日民间友好往来和中日关系正常化作出了积极努力。

1960年,刘宁一作为以刘少奇、邓小平率领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成员,赴莫斯科参加81国共产党会议。1964年当选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并率全国人大代表团出访非洲5国。1966年在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8年11月回到北京。1979年7月后,任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副秘书长,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外资管理委员会顾问,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党组书记、顾问,中共中央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1994年2月15日在北京逝世。

主要著作有《上海产业与上海职工》(主编之一)、《欧行漫记》、《与青年工人谈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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