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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栋

更新时间:2013-01-23 11:17:00点击次数:4211次

徐栋(1792~1865)字笑陆,号致初。安肃(今徐水)人。清道光二年(1822)中进士,授工部主事。勤于政务,究心吏治,以为天下事莫不起于州县,州县治则天下事莫不治。又认为州县之职读书尤要,于是汇集诸家之说,著《牧令书》23卷。认为治天下之道在于保甲,主张在地方广泛推行保甲之制,著《保甲书》4卷。

道光二十一年(1841),分校会试,所选之人皆受称赞。同年,外授兴安府(治今陕西安康)知府。任内以察吏安民为要,编清讼簿,订立期限,力除乡约害民的积弊。重视文教,立关南书院条规,聘名师主讲;设回民义学,且亲自督课。兴安三面临汉江,时有水患,徐栋补修惠春、石泉两堤,在旧堤基础上又加高5尺。至咸丰八年(1858),大水超出旧堤2尺多,民皆欢悦,益感念徐栋。道光年间,兴安严禁商贩向下游贩粮,兴安地势低洼潮湿,积粮极易霉变,既不能久存,又不能外运,每至荒年,则粮食匮乏,徐栋废除运粮之禁,百姓称便。

道光后期,汉中一带青莲教起义活动频繁,徐栋抓获青莲教首领数人,瓦解了起义军,得到道光皇帝嘉奖。不久,调任西安,倡修水利,推广钱法,建粮仓,兴义学,3年之后百废俱兴,府狱为之一空。道光二十七年(1847)大计,徐栋以“卓异”被荐。二十九年(1849)以病告归。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北伐,清军节节败退,直隶总督纳尔经额奏请重新起用徐栋。徐栋奉命在乡督办团练,并倡捐修省城,疏通城濠,得到咸丰皇帝嘉奖。同治元年(1862),有诏起用,以老病辞,买宅于易州(治今易县)山北村,筑楼碧草堂,著书歌啸其中。

著有《归田自课)2卷、《续编》1卷及《兴安从政录》、《汉中从政录》、《西安从政录》、《徐氏家谱》、《致初自谱》、《慎独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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