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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更新时间:2014-01-27 13:41:00点击次数:130406次

政法·政法工作

政法工作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保定市委政法委员会是市委领导、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全市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阶段性政法、综合治理及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协调督办重大疑难案件,协助市委及组织部门管理政法机关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合署办公。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组织干部处、教育法纪处、政法干警培训处)、综合治理处、制非处、研究室、执法监督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单位。

书  记  张  峰

副书记  马文河(常务副书记)

荆国平  张敬东

曹彦杰  田文江

高国联(女,市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

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张敬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副主任  高国联(女)

【概况】 2010年,按照“讲学习、重实干、强素质、树形象、争一流”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实施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推动全市政法和维稳工作迈上新台阶。在省内率先建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出台医患纠纷处置办法,破解了长期困扰医患双方的难题。组建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清理信访积案2455件,息诉罢访1307件,全市涉法涉诉进京、赴省访明显下降。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311件,调处11027件,有效减轻了全市信访压力。组织“冬季攻势”、“三打一治”、治理非法采矿等全市性专项打击行动,保持了社会秩序持续稳定。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建设,领导干部综治实绩档案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责任查究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全部落实到位。继续加大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制定《保定市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三年规划》,组织执法培训300余期,培训政法干警万余人次。成功处置重大急难案件11起。

【“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展开】 2009年12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央做出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重大决策。2010年1月,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对此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目标。按照中央和省委“三年为期,逐年推进”的要求,全市坚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一个党政统揽、部门负责、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初步形成。第一,成立了领导机构。建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第二,确定了任务目标。市委、市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将中央和省委提出的39条重点任务细化分解,逐一明确了责任主体、牵头单位、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并就此与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书。第三,完善了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出台《深入推进“四个纳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问题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纳入第一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整体工作部署,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范围,并且制定了详细考核评价办法。同时推出加强稳定安全预警、社会矛盾源头预防、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点人员教育稳控、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网络安全监督管理、社会舆论宣传引导等“八项工作机制”,实现了稳定工作在体制、机制建设上的新突破。第四,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一是针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公安机关推出“一证通”制度,把流动人口就业、保险、住房等信息和市民待遇整合为一体,从而提高了管理水平和效率;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问题,司法部门同社区联手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建立帮教机构6863个,与安置帮教对象签订协议书7200份,安置20多人上岗就业;针对医患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发态势,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和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提升了全市解决这两大社会难题的能力。

【全省首家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落成】 近年,本市医患纠纷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仅市属医疗机构2008年发生276起,2009年增至400起,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加,成为影响全市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和人大、政协提案建议,市委政法委、市稳定办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并结合本市实际,积极筹建全省首家医患纠纷调处机构,研究制定了《保定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试行)》,5月14日,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正式揭牌运行。中心位于保定莲池南大街46号,分设咨询受理科、纠纷调处科、律师援助科等功能科室,负责受理全市医患纠纷的接待、调解和赔付工作;从市内各大医院选聘90名各科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重大、复杂医患纠纷提出参考意见;南、北、新三区法院在此设立巡回法庭,对需要诉讼的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全市19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成为参调单位,并出资建立了专款专用的调处基金。至年底,该中心共受理纠纷108起,接待来访人员372人次,现场处置较大医患纠纷27起,累计向患者赔付资金20.8万元。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作为独立于医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始终坚持“公正、及时、耐心、服务”八字方针,引导医患双方有序反映问题,依法依理解决矛盾纠纷,从源头上减少了“医闹”现象,有效维护了医患双方合法利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法制日报》等多家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全市稳定政法信访工作会议】2月22日召开,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总结2009年工作,部署2010年政法、稳定和信访工作任务,对2009年度全市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市委书记宋太平,市长李谦,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刘颖,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峰以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负责人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军队、大中院校、人民团体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分别在24个分会场收听收看了大会实况。市长李谦主持会议,宋太平、张峰讲话,市直政法部门主要领导分别就本系统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市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4月,按照省委政法委要求,保定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挂牌办公。市委政法委选派2名县处级干部常驻“中心”主持工作,从市直政法各部门抽调33名业务骨干,组成强有力办事机构。“中心”运行以来,先后开展八大会战,即初访案件化解会战、省交办案件办理会战、积案采录会战、积案清理会战、案件评查会战、评查意见落实会战、领导包案会战、倒查问责会战,共解决群众初访392件,办结省交办信访案件280件,采集录入信访积案2455件(总量位居全省第一),息诉罢访966件、终结341件,评查案件2455件,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钉子案”141件。对评查出的75起错案、瑕疵案报经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其中3个基层政法单位被通报批评,70名责任领导和办案人员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和通报批评等处分。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服务中心运行以来,实行接访、交办、审核、督办“一站式”服务,变各部门分散接访为集中接访,提高了办事办案效率,为上访群众节约了时间、精力和财力,基本实现了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的目标,全市涉法涉诉进京、赴省访明显下降。为此,河北省委政法委、组织部联合行文,为本市涉法涉诉接访服务中心记集体二等功。

【打击治理非法采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 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和使用危爆物品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治理非法采矿工作的意见》自9月17日至12月27日,组织开展了打击治理非法采矿百日会战专项行动,成立了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印发相关《工作意见》,建立了公安、国土、安监等部门协调配合、执法协作、巡查监管、宣传奖励等工作机制。经各部门共同努力,已关停非法矿点775个,收缴炸药9600多公斤、雷管4.6万多枚、导火索5.3万米,侦办非法采矿刑事案件22起,破获涉爆类案件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15人。此次专项行动,打掉了非法爆炸物品买方市场,从源头上减少了因爆炸物品引发的各种事故。

【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 12月8日在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室举办。培训班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市区设主会场,县(市)设分会场,对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进行学习研讨,邀请专业人士分别就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题授课。市、各县(市、区)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县(市、区)、乡镇(办)综治办主任1200余人参加培训。

【全市完成省科技防范五年规划任务目标】 围绕《河北省科技防范五年规划任务目标》,保定市先后出台《加强社区监控报警设施建设的意见》、《平安保定城市监控系统建设意见》和《推进农村平安互助网建设的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2010年全市投入1.2亿元,技防设施安装数,社会面达1506个、安装率90%;公共复杂场所5386个、安装率93%;金融系统7143个、安装率100%;重点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院校7563个、安装率95%;城镇居民小区3876个、安装率96%;乡村及农电、农机等重点区域、部位432个、安装率81%;农村平安互助网5875个、覆盖率90.6%。“平定保定”城市监控系统二期工程,市级投资800万元,建立派出所监控中心13个、监控点328个;22个县(市)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监控报警等防盗、防灾设施2800多个。全市通过监控系统提供的线索破获各类刑事、治安案件4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74人,有效遏制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至年底,完成五年规划任务目标。

【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核】 12月底,市综治委按照自评、实地检查、提供情况、综合评定等步骤,对各县(市、区)、市综治目标重点考核单位2010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维护社会稳定、严打整治、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落实、综治宣传和创新、群众安全感状况、发生重大案件事件事故情况等11项。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将被考核对象划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档次。涿州市等23个县(市、区)被评定为“好”的档次,雄县、蠡县被评为“较好”档次,定州市和易县被评为“一般”档次。市直重点考核单位中,市政公用事业局等123个单位被评为“好”的档次,市农业局等32个单位被评为“较好”档次。考核结果已经提供给市干部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对“好”的档次的县(市、区)和市综治目标重点考核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

(李素文) 

政法·公安

公  安

【保定市公安局】 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单位),业务上受河北省公安厅监督和指导,担负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公安工作任务。保定市公安局所属机构40个,其中综合管理部门10个,执法勤务部门21个,直属分局9个。

党委  书记局      长  张  峰

党委副书记  常务副局长  王星亮

党委副书记副  局  长  安增奇

党委  委员副  局  长  王百顺

党委副书记 副局长兼交警支队支队长李振平(9月任)

党委  委员副  局  长  张五进

党委委员副局长涿州市公安局局长  李栋梁(3月任)

党委  委员副  局  长  杨东川

党委  委员纪委  书记  李金萍(女)

党委  委员政治部主任  王  亮

党委委员兼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刘铁英

党委委员国保支队支队长  董  元

党委委员兼定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庄春来

【概况】 2010年,全市公安机关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为抓手,主动服务第一要务,忠实履行第一责任,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公安工作各条战线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1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25名,打掉犯罪团伙311个,抓捕网上逃犯4938名,有力净化了治安环境。涌现出1名“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43个省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3人立个人二等功,175人立个人三等功,86人记个人嘉奖。

【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大局平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三盗两抢”、打“三车”、“利剑”行动、“三打一治”等系列严打行动,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7198起,查处治安案件1877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325名,移送起诉7440人,批准逮捕6041人,劳教729人,打黑除恶、命案侦破均名列全省第一。行动中,共打掉涉黑犯罪团伙2个,涉恶犯罪团伙38个,抓获团伙成员374人,从中破案270起;破获各类命案174起,其中现行命案146起,现行命案侦破率达到94%,16个县(市、区)命案侦破率达到了100%,成功破获了北市区“9·06”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等一批重大有影响的案件;采取专项侦查、区域打击、设卡盘查等有效措施,突出重点打盗抢,破获“两抢一盗”案件18245起,打掉盗抢团伙151个,抓获涉案人员546名,12月18日,蠡县公安局成功打掉沧州、衡水籍职业盗抢机动车犯罪团伙,击毙1名暴力拒捕犯罪嫌疑人,抓获3名团伙成员,从中破获盗抢案件240余起;综合运用清查比对、集中追捕、敦促自首等举措开展追逃,抓获网上逃犯4938名,其中命案逃犯129名,投案自首1160名。

综合整治突出问题。大力整治涉危涉爆违法犯罪问题,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和涉爆类违法犯罪百日会战、“大清查、大整治、大收缴”等专项行动,收缴炸药6.1万公斤,雷管13万枚,导火线32万米,黑火药1690公斤,侦办了一批非法采矿案件,查处涉爆案件278起,抓获涉案人员403名;大力整治黄赌毒等违法问题,对歌舞娱乐、洗浴按摩、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和治安混乱部位开展专项治理,共查处黄赌毒案件1047起,抓获涉案人员1114名;大力整治交通事故隐患,相继组织开展了酒后驾车、假牌假证专项治理、秩序整治“百日会战”等一系列行动,查处酒后驾车3576例,收缴假牌假照2594副,行政拘留702人次,全年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同比上年分别下降13.8%、2.2%、21.5%和0.3%;全面加强消防工作,新建消火栓586个,蓄水点88个,北市区徐庄一级消防站已建成并投入执勤,城市社区消防“六有”普及率100%,农村“八有”普及率80%,全市没有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火灾死亡人数同比上年下降29%,6月28日,保定市代表河北省接受了中央综治办等7部委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检查验收,受到了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立体防控格局。强化实有人口管理,依托社区(驻村)民警开展入户访查,采集信息全部录入警综平台人口数据库,市公安局自主研发了人口数据质量实时监测平台,纠正错误信息30.6万条,通过比对从流动人口中抓获各类网上逃犯38名;强化行业场所管理,以落实“一卡通”治安管控责任倒查机制为抓手,下大力狠抓宾馆旅店、洗浴网吧等场所的实名登记、规范管理,通过了公安部、省公安厅临控暗访测试;强化“大情报”系统建设,投资500万元完成大情报系统平台建设,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全部设立了情报中心,专职民警达到134名,全面开展重点人员动态管控、重大事件预警防范工作,通过系统比对抓获各类逃犯1024名,查获涉毒人员64名,劝返重点人员6名;投资3500万元建成了“平安城市”监控系统一期工程,在服务公安机关侦查破案、交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强化应急处突机制建设,建立以指挥中心为龙头的应急指挥体系,开展了25次应急处突拉练,全警快速反应、值班备勤、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

【经济建设平稳发展】 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以防范、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发票犯罪、银行卡犯罪、合同诈骗及职务侵占等高发性经济犯罪为重点,强化举措,严打严防。全年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9人,批准逮捕241人,移送起诉266人,涉案总价值23.7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2.25亿元。全面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对“三年大变样”、高速铁路等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工程,实行了派驻警务制度,组织警力一对一上门服务,全程保障,及时有效地解决影响项目施工、破坏、盗窃建设材料等治安问题,确保了所有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依托古城警视网,实施了车辆号牌“一网选”、车驾管信息“一网查”、办事表格“一网载”等15个“一网办”项目,交警、治安、外事、人口管理、消防、控申等9个警种部门设立了网上办事大厅,1156名居民通过网上选号系统预选了汽车车牌,184个企事业单位通过网络申请了消防审核验收。

【着力增强公安工作持续发展动力】 把“三项重点工作”和“三项建设”作为贯穿全年的中心工作。以信息化建设应用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围绕“八项工程”27个创新项目,由市公安局领导挂帅强势推进,相继建成了警务监督信息中心、服务对象信息系统、保定公益房源网、核录管控等一批管用有效的信息系统;积极推动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信息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整合公安内部信息42类2.4亿条、社会信息资源27类950余万条,整合信息全部录入“我查查”系统,在服务公安侦查破案、基础管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信息化应用为导向,实行了信息化每月考核制度,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信息化应用大会战,拉动全市基础信息质量、重控管控率、110接处警信息反馈率、现场指纹提取率和信息化破案率明显提升,全年通过信息化手段破案591起,创造出了376种典型技战法。

以执法规范化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建成了执法办案系统,举办执法培训班302期,培训民警1.4万人次,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合格率100%;实行“纪检监察员和法制员”制度,对重大案件全程监督指导,配备专业现场执法记录设备1693部,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其它辅助现场记录设备3413部;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开展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积攻坚等专项行动,办结各类信访案件316起,办结率86.1%,进京访、赴省访、到市访同比上年分别下降28%、26%和16%。南市区分局联盟路派出所被命名为全国基层执法示范单位,涿州市公安局被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定州市公安局环城刑警队被命名为全省基层执法示范单位。

以创新服务举措促进警民关系和谐。组织开展“我当一日警察”、“警营开放日”等主题活动,将每月10日定为“警民恳谈日”,召开群众座谈会200次,走访群众代表6000人,征求意见建议2353条;开展一加一爱民帮扶活动,结对帮扶困难群众8302人,捐款1360多万元,帮助156名困难学生重返校园,帮扶265名下岗职工、无业人员走上就业岗位,126名“两劳”释解人员找到了生活出路;大力推进“三创十佳”活动,创建了271个“平安家园”范例、273个“阳光窗口”、274个“先锋所队”。

以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市划分1181个警务区,通过选派市公安局机关民警下基层和精简分县公安局机关,社区(驻村)民警数达到1593名;投资1100余万元加强警务室硬件建设,市区和县(市)城关镇504个警务室全部落实了独立办公用房,统一了外观标识;在所有警务室开通了网上警务室,在市区试点建立了11个“流动警务室”;建立农村警务“一站三联”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3830件,为群众办实事7000余件;涌现出一批优秀社区民警,带动夯实了社区基础工作。

【不断提升队伍建设水平】 抓政治思想建设。相继组织开展“抓党建、讲传统、铸警魂”和“练过硬本领、当工作先锋、做爱民模范”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创先争优活动,民警的宗旨意识明显增强。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按照《市编办关于保定市公安局内设机构、科级职务及职数设置的批复》,完成了市公安局“三定”工作,对64个机构名称进行调整;结合严打整治、三项建设等中心工作,继续唱响“贡献面前论英雄”的主旋律;精简市、县两级机关441名民警充实到基层一线,警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纪检监督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研发了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投资1000万元建成了监督信息中心,采取“制度+科技”的方式,对权力运行实现全程动态监控。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首先叫响了“向我看齐”口号,廉洁勤政,以身作则,在全局形成了讲落实、抓执行、重实效的浓厚氛围。在市公安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全市民警表现出了超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教育培训。投资115万元强化市级训练基地建设,25个县级公安机关建立了民警训练基地和训练场;组织开展了六期“三项建设大讲堂”暨基层所队长轮训班,培训基层所队长731名;信息化技能应用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全市民警合格率100%。在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社区(驻村)民警大比武活动,选拔出24名“标兵能手”;在全局评选出了“十佳信息化应用尖兵”、“十佳执法规范化标兵”、“十佳爱民模范”和“十佳社区(驻村)民警”。落实从优待警。开通“民警心理健康网站”,开设“心理咨询室”,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干预和疏导;实施暖警工程,走访因公牺牲、因公负伤和特困民警87人,发放慰问金53.4万元。

 (王  飞)  

政法·检察

检  察 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隶属保定市委和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双重领导,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内设两个局(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反渎职侵权工作局)、27个处(室、队)。下辖25个县(市、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  书记检 察 长  周庆平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赵大明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王  启

副 检 察长  孙元芳

党 组 成员副检察长兼渎职侵权局局长  王蓬蓬(女)

副 检 察长(挂职)    马立东

党 组 成员副检察长  彭少勇

党 组 成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张  华

党 组 成员纪检组长  刘章栓

党 组 成员政治部主任  周  涛

党 组 成员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安军旗

【概况】  2010年,全市检察机关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大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公正廉洁执法。全市共审查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7404人。提起公诉7792人。依法纠正漏捕183人、漏诉124人,不捕485人、不诉122人。接待来访1795人,化解农村矛盾纠纷775件,息诉罢访1178人。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85人,挽回经济损失5800万元。侦查终结181人,提起公诉177人,判决166人。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88人,侦查终结81人,提起公诉7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74人。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9人,监督撤案55人。针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56次。依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刑事抗诉17件,提出民事抗诉10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全市检察系统立集体一等功一个,个人二等功9人、三等功15人,受嘉奖13人,

【发挥检察职能  维护社会稳定】坚持围绕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保定工作实际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坚持依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类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市检察机关共审查逮捕4596件6996人,提起公诉4795件7983人。社会影响巨大的依棉集团汪利娟等人合同诈骗案,乔志强、乔志良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依法受到严惩。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不批准逮捕578人,不起诉121人。促进了平安保定建设。

坚持履职尽责,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制定了《关于办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畅通12309举报电话、网上举报、来信来访渠道。认真坚持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领导包案等制度。年内,排查化解各类涉检信访案件191件,息诉罢访率100%。积极开展清积评查工作,采录涉法涉诉信访积案39件,通过公开听证、专家评查、析法明理、纠错赔偿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使之全部结案。

坚持立足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结合执法办案,向有关单位提出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建议734件,被采纳603件,促进了规范化建设。加大对监管场所安全监管工作,率先在全省实行“减刑案件听证会”制度,使减刑案件的审理更具透明度。加强对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区域的综合治理,强化“青少年维权岗”建设,积极参加对学校周边重点地区的排查整治活动。以群众工作站为依托,深入社区,排查纠纷,化解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

【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及时出台服务经济发展举措。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涉农检察工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对支农惠农资金规范管理专项监督工作的意见》,对18.14亿元的支农惠农资金是否足额到位进行跟踪监督。坚决查处妨碍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148人。依法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26人。注重对能源资源、生态环境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21人。积极参加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3人。更加注重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对全市61个重大建设项目全部纳入预防机制程序,通过检察宣传、预防咨询、检察建议等有效措施,帮助建设单位堵塞制度和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健全了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对于一些有影响、有震动,关系全市改革发展大局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本着维护改革成果、维护职工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维护法律权威的原则,正确区分罪与非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的界限,坚持文明办案,慎用扣押、冻结和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维护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惩治腐败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断加大】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查办案件有新突破。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既抓大案要案,也不放过小案,办案数量和质量有了新提高。共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85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9人,挽回经济损失5800万元。侦查终结181人,提起公诉177人,判决166人(含积案),立案数、公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位全省前列。反渎职侵权工作,立案侦查88人,侦查终结81人,提起公诉77人,法院做出有罪判决74人,案件的立、诉、判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1年来最好成绩。查办大要案的能力有新突破。承办上级交办的3起专案,涉及地域广、异地办案沟通难,涉案人员职务高、发案时间长、取证难,涉案人员智商高、反侦查意识强突破难,涉案金额大、地方保护追赃难,历时11个月,往返广东等十几个省市,行程数十万公里,在法定时限内全部侦查终结。中纪委、高检院、省检察院相关部门领导专程到保定致谢,赞扬保定市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为反腐败斗争做出了贡献。完善惩防一体化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新突破。以开展农村职务犯罪预防为重要内容,开展法制宣传4360次,发放宣传资料27万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开展警示教育40次。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35次。召开京石铁路客运专线专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与15家预防单位制订了“携手共创廉洁文化,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实施方案,特别是重大项目专项预防成效明显。

【强化诉讼监督  维护司法公正】以监督促公正,不断深化诉讼监督。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问题,不断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共监督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39人,监督撤案55人;针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意见456次;依法对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56人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提出刑事抗诉17件,提出民事抗诉10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6件。以延伸促效果,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开展进村入户惠农资金发放情况专项监督活动、对派出所涉农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加大对涉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其他权益纠纷而不服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监督力度,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农村。以打击促监督,严肃查办执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查办司法人员涉嫌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监管单位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通过精准的法律监督维护了公平正义。

【加强队伍作风建设】 从规范办公、办事抓起,严格工作纪律,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进一步树立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从整改查摆出的问题抓起,面向社会发出1287份征求意见函,归纳问题5类56条,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的能力;从面向基层,服务基层抓起,为基层院争取经费3320万元,车辆42台,进一步促进了各项检察业务的开展;从领导率先垂范抓起,市院党组成员坚持以身作则,为干警树榜样,2009年度市委、省院分别对市院的考核,班子优称率均为100%;从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抓起,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开通12309举报电话,开展送法下乡,深化“五民”(河北政法系统开展的“听民生、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忧、护民权”)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牢了执法为民的理念;从廉洁自律抓起,坚持敲警钟日活动,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进一步筑牢了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广大干警工作作风的转变,普遍受到干部群众的好评。

(何开联  赵连江)  

政法·审判

审  判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下,主管全市的审判工作,业务上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审理法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对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抗诉案件;以及对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提起的再审案件;执行本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监督和指导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内设机构29个:办公室、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法官管理处、教育培训处、宣传处、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第一庭、审判监督第二庭、执行局、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计财装备处、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工会、妇委会、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信访督办室。

党 组 书记院    长  孙盘柱

党组副书记副 院 长  李  毅  苑三国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徐占军

党 组 成员副 院 长  刘文钧

高素英(女)

靳晓光

副  院  长  刘玉婷(女)

党 组 成员政治部主任 殷文胜

【概况】 2010年,以“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以“全面深化管理年”、“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抓审判精度,抓管理深度,抓队伍力度,提速进位,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1515件,结案率99.83%,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市中院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打黑除恶工作先进单位、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刑事审判工作】 坚持严打不动摇,矛头对准黑恶势力犯罪,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重拳出击。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949件,结案率99.84%。判处犯罪分子5260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09人,无期以上徒刑191人。重大案件提前介入,量刑体现从重原则。依法审理了重大敏感、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依棉”集团案、黄松有系列案、乔志良、乔志强等47个被告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纳入法定程序。从6月1日起,由试点法院向全市法院推行。“阳光量刑”让庭审更公开,裁判更公正,结果更认同。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该判重刑的不判轻刑,该判实刑的不判缓刑,符合法定情节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证据不足的依法宣告无罪。对7名不构成犯罪的宣告无罪,对707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免予刑事处罚或单处罚金。对认罪服法、改造表现良好的4566名罪犯依法予以减刑、假释。刑事审判有效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维护了社会稳定。

【民事审判工作】 坚持能动司法,服务发展战略。市中院制定实施了《关于为全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服务措施更具体细化,服务方式更灵活快捷。全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6736件,结案率99.86%。开展优化金融环境活动,审结金融类案件3284件,同比上升8.67%;强化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审理,审结婚姻家庭、继承赡养、劳动争议、涉及“三农”等案件2644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数的71.99%。注重保护妇女儿童、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审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审结20件,推动了企业破产重组。强化知识产权纠纷审判,审结71件,同比上升159.26%,依法保护了自主创新成果。

【行政审判工作】 依法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02件,结案率100%。审结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等行政案件126件,同比上升16.23%;审结涉及城建、公安、交通等行政案件115件,同比下降19.65%。探索建立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通过加大协调力度,促成协调结案215件,占53.48%,维护了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

【执行工作】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构建长效机制。探索实行执行分组分段改革,积极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受理执行案件9435件,执结9406件,较上年收案增加491件,结案增加691件,执结率99.69%,执结率有较大幅度提升,执行难得到有效缓解。

【规范审判管理工作】 细化流程管理。遵循审判内在规律,实行审判流程归口管理、精细管理。制定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案件审限管理》等制度,对立案、分案、审限、结案、归档等节点,实行全程动态监控。依托网络信息平台,将收结案、超审限、发改、调撤等情况,每月全院通报,实现了审判流程的全方位覆盖、无缝化管理。

量化效绩考核。围绕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和审判效果,及时修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岗位责任目标量化考核评议办法》,增设均衡结案率、一审陪审率、申诉听证率、当庭裁判率、实际执行率等26项综合指标,年初建账、每月要账、年终算账,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新的绩效考核体系,考核范围更广,标准更严,力度更大,更能传导压力,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更能体现公开公正、民主高效的司法需求。

强化质效监督。严格立案审查,实行电脑随机分案。坚持庭审检查评议,发现问题,通报批评。实行排期开庭公告制度,排期开庭情况,定期报送市人大,方便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和办案监督。严格定案把关,实行发还重审次数通报、典型瑕疵案件通报、审委会委员发言准确率通报等制度,强化庭长、院长、审委会委员的审查责任,严把证据法律关、审限结案关、发还改判关、裁判文书关,最大限度地减少瑕疵案。严格案件评查,坚持每月定期评查,审结案件,逐案评查,不留死角。评查结果全院通报,查出问题限期整改,质量高低纳入考核。

通过柔性的规范引导,刚性的监督制约,发还改判率由上年的19.58%,下降为4.51%,同比下降15.07%;申诉率由上年的0.50%,下降为0.04%,同比下降0.46%,办案质量和效率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治理涉诉信访工作】 坚持畅通信访渠道,狠抓信访组织领导,强化信访督导调度,领导接访雷打不动。严格信访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评先选优、提拔使用挂钩。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开展信访专项评查。有错的,予以纠正;无错的,促其息诉;有困难,司法救助;有瑕疵,坚决追责。全市法院共清理信访积案720件,依法结案598件,结案率83%,超额完成省委政法委70%结案率任务。共接待群众来访949人次,受理申诉案件197件,立案复查197件,结案197件,结案率100%。

【落实司法为民要求】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制度健全、功能完善、设施齐备、服务到位。全省法院立案信访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市中院召开,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窗口建设成为全省样板。全面兑现公开承诺。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实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加大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缓诉讼费478万元,598个当事人得到救济基金扶助,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诉讼,最大程度彰显了司法关怀。

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坚持立案信访公开指导,案件庭审公开排期,执行程序公开信息,评估拍卖公开摇号,重大案件公开通报,一审案件扩大陪审,有效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全市法院当庭宣判率61.43%,一审案件陪审率72.57%,司法公开民主度大幅提升。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原则,通过典型引导、制度激励、触角延伸、全员动员、互动衔接等方式,使诉前一批纠纷有效化解,诉中多数新案得到调解,执行大量难案得到和解。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撤率71.86%,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63.18%,执行案件和解率54.56%,同比分别上升0.01%、1.9%、9.33%,均位居全省法院前列。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 院党组坚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转变工作作风,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工作举措。重学习实践,重团结民主,重机制导向,重品行正气,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创新力明显增强。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公布廉政举报电话,大力推行司法巡查,多次组织明察暗访,查窗口服务,查工作效能,查纪律遵守,查办案瑕疵,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坚决落实一岗双责,实行中层正职年终述职评议制度,增强中层干部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严格评先选优标准。立功受奖,从办案多、质量高、信访低、业绩突出的干警和单位中产生。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的评先标准,常态的激励机制,让每名干警都找到了坐标,明确了方向,发掘了潜能,激发了活力,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工作成绩逐年提升。中院被省法院记集体二等功,市委召开庆功大会,市委政法委下发表彰决定。

 (晋层山)  

政法·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

【保定市司法局】 是保定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业务上受河北省司法厅指导,是担负组织、指导、协调、部署普法依法治理、民间矛盾纠纷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国家司法考试、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工作的行政执法机关。内设机构15个。

局  长  周立光

副局长  耿凤忠  刘占博

郝春海  师蕴珩

纪检组长  王小洪

政治部主任  杨海明

【概况】 2010年,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组织全市25个县(市、区),百余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10.6万名干部参加了全市干部法律知识教育统一考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9865件,调处成功19480件,成功率98.1%,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763件,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9772件,收费220余万元,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400亿元;全市29家司法鉴定中心完成鉴定业务5900余例,采信率为98%,为诉讼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0件;成功组织了保定市2010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2010年,保定市司法局被省司法厅评为实绩突出单位、司法考试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社区矫正工作先进单位;代表保定市组队获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的河北省“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美好祖国”法律知识竞赛优胜奖;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文明单位;获市直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重点考核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先进单位等各级各类荣誉386项。

【调解组织、调解工作基础得到加强】 全市25个县(市、区)都已明确巩固型、规范型、提高型调委会,共建立各种形式的人民调解委员会6943个,其中村级(社区)调委会6384个,乡镇调委会340个,企业、事业调委会106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113个,拥有调解员、信息员10万余人。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吸收会员80827人,使人民调解达到全覆盖。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职工维权调解中心相继成立,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

【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成效】 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一定区域内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党委、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攻坚,确保民转刑减少、群体性事件下降、久拖未决的纠纷得到有效解决。全市围绕重要节假日及敏感时期和省厅部署的专项活动,开展了5次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共调解民间矛盾纠纷19865件,调处成功1948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1%,维护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人民调解质量和业务培训】 4月,举办了由各县(市、区)170人参加的全市人民调解员师资示范培训班,对人民调解基础知识、调解技能技巧、农村常用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培训。新《人民调解法》颁布以来,通过制作人民调解电视专题片、大型展板和印制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宣传贯彻《人民调解法》,全市共举办不同层次培训班30期,培训人民调解员80827名,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政策水平和排查调处民间矛盾纠纷的“四种能力”,市司法局被司法部基层司评为人民调解宣传先进单位。

【为重大工程、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 全年,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围绕企业改造、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全方面的法律服务。全市律师顾问团在参与党政机关决策、重大项目谈判和可行性论证起草审定合同、审查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政府调解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等方面做了开创性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950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9763件,其中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2852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6050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293件,非诉讼法律事务568件。

【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全市律师主动深入企业,对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情况进行“法律体检”,认真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公证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型项目建设系统、企业生产经营、招商引资,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保障,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共走访企业275家,组织排查82次,排查矛盾纠纷95件,调处矛盾纠纷54件,调处成功44件,律师调处劳资纠纷96件,代理案件176件,出具风险提示、法律建议123件,防止群体性事件21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16万元。

【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和“千名律师办千案  服务民生促和谐”专项活动。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援助力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积极为下岗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农民工、刑事案件受害人和经济困难信访人等贫困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保护。在全市范围内全力组织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建立健全法律援助机构和服务网络,扩大法律援助案件范围,依法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00件,接待群众来访846人次,“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法律咨询2476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65万份。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在“保定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加载了农村普法系列教育节目160集,极大地丰富了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使法制宣传教育覆盖了全市所有乡镇和93%的村。8月,全市公证行业开展了以“共建和谐社会,公证伴你行”为主题的公证宣传周活动,在8月28日统一开展了“公证宣传日”活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全市开展了包括集中大型宣传、各级新闻媒体宣传、手机短信宣传、法制建设电视访谈、送法下乡宣传、法律进社区宣传等一系列宣传活动,重点突出,形式新颖,规模宏大,营造了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尤其是市法宣办组织的30家市直单位举办的“五五”普法成果展构成了一大亮点。省司法厅副厅长时清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峰分别讲话,市有关领导莅临现场参加了活动。市直机关、企业、学校、三区200多个单位和部门5000余人到场参与,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向3000余名群众进行了现场咨询和法律服务。全市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0余次,受教育群众达10余万人次。

【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乡村、法治社区、法治街道、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全市25个县(市、区)法治建设工作网络健全、信息畅通,推动和促进法治城市创建活动规范有序开展。全市有5个行政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完成“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和工作座谈会,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讨论,制定了《保定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实施方案》。5月6日召开了由25个县(市、区)及高新区、白沟·温泉城主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主要领导及市直部门、市属企业主管领导共300余人参加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推进会议,5月18日召开市委政法委领导主持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督导协调会。从6月开始,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由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抽调1名副县级领导带队,组成20个督导组对全市25个县(市、区),百余个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的普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定兴、涿州、白沟、市供水公司、行政执法局、市女子职业中专、北市区东方家园社区等地接受了省“五五”普法检查组的检查验收,省检查组对保定市“五五”普法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取得进展】 以规范制度、落实责任、加强对接、全面推进为重点,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试行,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稳定有序,在全市集中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宣传月活动,25个县(市、区)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16个县(市、区)成立了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抓机制、抓活动、抓帮扶等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科学、规范运行。围绕“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帮困扶助”三大任务,全市开展了“六个一”活动,即: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会,开展一次大排查、大走访活动,开展一次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一次社区矫正队伍人员实践活动,开展为每名社区服刑人员做一件实事活动,进行一次社区矫正工作大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所与司法所、单位、社区的衔接机制,杜绝脱管漏管、实现无缝衔接。市司法局先后两次到冀中监狱、太行监狱进行走访研讨,组织召开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无缝衔接对接会议”,驻保4个监狱、2个劳教所主管领导,25个县(市、区)司法局长及市司法局机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并出台了《保定市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暂行规定》,实现无缝衔接。省司法厅高度评价保定市“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显著,居全省前三位。”

【社区矫正管理处成立】 9月2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成立。工作职责:指导和管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矫正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贯彻落实市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开展安置帮教工作;制定安置帮教方案并组织实施。

【基层基础工作得到加强】 全市16个县(市、区)司法局的210个司法所实行垂直管理,340个建制乡镇(街道)均建立了司法所,18个县(市、区)局司法所长落实了副科待遇。进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市共有292个司法所落实国债资金建设项目,37个司法所配备了机动车辆,55个司法所配备了办公电话,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王文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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